医保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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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

来源: 日期:2017-05-10 浏览量:3288

2017年的成都也有一系列的医保最新政策需要关注的,这医保的最新政策是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成都医保政策”的相关知识,一起来学习吧!

  2017年成都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一、成年人:分为每人每年160元和每人每年320元两档。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20元标准筹资。

  二、学生、婴幼儿:每人每年15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资助对象:由民政部门负责资助,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2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其余区/市县按每人每年16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残疾人由残联按每人每年32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参加2017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7年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每人每年460元或230元(自愿参加);

  二、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体参保人员:每人每年460元(自愿参加);

  三、未参加成都医保,但在补充医保办法实施前参加了住院补充医保,且连续不间断或一次性缴纳若干年费用人员:每人每年570元;

  四、学生儿童:无需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30%的比例划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五、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民政、残联等部门资助参加2017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缴费问题解答

  一、为什么儿童学生缴费标准同去年相比涨很多?

  【答】虽然今年儿童学生筹资标准提高了,但保障水平也更高。这150元钱实际上保了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这3种险。同时从2017年1月1日起,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和大学生在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55%。

  二、成人不同档次参保报销差别有多大?

  【答】从目前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报销政策来看,选择低档的缴费标准,在报销时根据医院不同级别,报销的比例分别如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报销92%,一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75%,三级医院报销50%。而选择高档的缴费标准,在报销时根据医院不同级别,报销的比例分别如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报销 92%,一级医院报销87%,二级医院报销82%,三级医院报销65%。

  成都社保新政策介绍

  成都出台劳动社保新政策 明确社保案处理办法

  《通知》明确,成都市和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的同时,具体负责受理涉及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案件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窗口首次接待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案件办理的协调以及与当事人的联系沟通及政策解释等工作。此外,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相关规定,按属地化原则受理涉及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的投诉、举报案件。

  据悉,成都将重点查处案件的六个方面,分别是,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社会保险中介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成都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将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明确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四个方面贯彻社保新政。成都打破城乡户籍壁垒,规定无论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本市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只要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即日起只需带身份证或户籍,不再需开具就业证明或暂住证等,可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即日起,成都将实行养老保险关系灵活转移。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只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都可自由转移接续。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只要一次性缴纳已缴纳养老保险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差额即可,参保年限不受限制。为减轻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压力,成都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和个体商户雇工,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缴费基数从以往的60%下调至40%。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80%、100%四个缴费基数之一。

  成都还明确,从12月9日起开始办理在职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拨付。成都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要是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成都农村社保政策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成都市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表示,新政主要包括“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明确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等。

  据他介绍,我市劳动年龄段内的城乡灵活就业劳动者,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除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人员可申请外,外地户籍也纳入了申请范围。”陈东说,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在补齐已缴纳保费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应缴保费的差额后,便可享受城镇职工退休待遇。

  今年成都将大力实施劳务精品战略,落实农民工社保政策,建立健全维权和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昌年介绍,成都已将上述任务列入201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今年,成都还将探索综合保险转移接续,制定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接。

  成都是四川乃至西部地区农民工劳务输出规模较大的地区。胡昌年说,今年成都将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筹建农民工培训中心,积极做好农民工综合服务、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加快城乡统筹就业步伐。成都还计划发展一批特色劳务品牌,以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层次。在探索穗蓉异地就医管理方面,成都将按照成都、广州两市医保局不久前签订的《医保经办合作协议书》,启动实施穗蓉异地就医工作,实现两地外出务工、创业等人员的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总结并逐步推广到其他地区,以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就医。此外,成都今年还计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哪些?

  我市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两个补充保险。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其特点是各级财政补助为主,个人缴费为辅;每年集中筹资,按年度缴费和享受医疗待遇;参保后没有等待期。

  2、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为自愿参保,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项补充保险。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符合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费用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

  3、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将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个人负担较重,药品适应症和临床诊疗标准明确的,治疗肿瘤(包括血液病)的靶向药和化疗药、高致残性疾病的特效药以及治疗罕见疾病的特效药(孤儿药),且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无同类替代药品(不含辅助用药)纳入报销范围。

  哪些人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我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托幼机构的在册、在园学生;

  2.具有成都市户籍或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居住证的0-18岁散居儿童;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参加了我市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和学生儿童;

  2.按4%缴费(无门诊个人帐户)参加了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人员。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参加了我市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如果没有参加我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必须参加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其保费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60元/人·年、320元/人·年两个档次;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460元/人·年、230元/人·年两个档次。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没有参加我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成年人居民,按26元/人·年的标准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缴纳。

  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点

  1、在园在校学生儿童在就读学校或幼儿园办理现金参保缴费。

  2、年满18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不含特殊人群和现役军人)在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签订代扣协议,协议长期有效。

  3、散居儿童、两次扣款失败的签约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现金参保缴费。

  4、低保对象、残疾人等符合《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55号令)规定资助条件的人员,由民政、残联等部门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其中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保。

  5、出生60天内的新生儿购买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市政务中心医保局窗口办理;购买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在缴费期内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和待遇享受时间

  缴费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1月20日,其中成年居民以银行代扣方式参保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医疗待遇享受时间:2017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新生婴儿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24时。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6个月等待期(学生儿童除外)。

出台特殊情况下紧急就业援助工作相关意见,建立全市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制度,采取预防和调控失业的政策措施,以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促进和稳定就业。